首页» 在校学习» 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
国际教育学院关于留学生住宿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5
   
留学生公寓是专为我校长短期留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的住所,为了保证留学生有一个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凡居住在留学生公寓的外国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和执行本公寓的管理办法。
 
一、入住条件
1.  留学生公寓由国际教育学院领导统一调配,专人负责安排留学生的住宿。
2.  不符合住宿条件的留学生一律不予接待。
3.  凡入住留学生公寓的外籍人员应立即上传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4.  绝对禁止接待非留学生收费入住。
5.  绝对禁止留学生非法和违法居住。
6. 凡我校长、短期留学生均可申请入住留学生公寓。
7. 自费留学生自由选择住宿标准(一人间或双人间)。
8. 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高级进修生,根据住房条件可安排一人一间宿舍,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普通进修生二人合住一间宿舍,宿舍内宽带服务由学生自己付费开通。
 
二、住宿费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按照住宿规定免费住宿,如果超出住宿规定要付房费,具体标准按照自费留学生的住宿标准。
2. 自费生按照住宿情况缴纳房费(房费标准见附件)。
3. 留学生的房费中不包含电费、水费、网络费。
 
二、入住手续及住宿规定
1. 申请住宿的留学生应先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半年(或一个学期)的住宿费,在点清房间内设施和物品并在清单上签字后方可居住。毕业前或学习结束后须事先通知留学生办公室离校日期,经清点房间内物品无损坏或丢失时,结清房费后办理退房手续。  
2. 留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未经办公室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强占房间,也不得将房间转租或转让他人居住,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罚款。
3. 注意楼内整洁,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拆卸、搬动房间内的家具、改装房间内设施,也不可将房内物品转让他人,不得在墙上粘贴挂钩、钉钉子、乱涂乱画,不得在房门上自行安装门锁等,违者视情节罚款。
4. 楼道内禁止摆放杂物,留学生做饭应到公用厨房。
5. 保持宿舍楼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高声播放音乐、电视,不得在房间内举行舞会或生日晚会,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6.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可以由双人间申请单人间,学生必须自己支付住宿费的差额部分。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住宿安排由留学生办公室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可与办公室协商,如仍无法解决则以办公室安排为准。
7. 自费留学生应在住宿前或新学期开学前一次交清本学期的住房费,对无故拖欠房费或长期拖欠房费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8. 不得利用留学生宿舍从事违反法律和校规的活动。
9. 留学生离开房间注意随手销门,长时间外出(一周以上)应向办公室打报告,关闭电源,以防盗窃、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10. 留学生公寓内要提高安全意识,防火、防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大额现金不要放在房间内,以防被盗。
11. 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单人间每月免费80度电,双人间每人每月免费50度电,超出的电费自理,自费生房间的电费自理。注意用电安全,留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因本人责任引起的火灾,必须赔偿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12. 宿舍楼内严禁饲养家禽和鸟兽,如发现,没收并处以罚款。
13. 留学生入住后因自身的原因提前退房,剩余的房费不予退还。
14. 留学生亲友来访,若需在留学生宿舍住宿,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将按规定收取一定的住宿费。
 
四、留学生楼会客制度
1. 校外来访的客人须出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离开时,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回执,到门卫处换回证件。
2. 本校教职工和学生须出示工作证和学生证,并将证件留在门卫处,会客完毕取回证件。
3. 会客时间: 平时:8 002 1 00  节假日:80023 00
4. 来访客人必须严格遵守会客时间,必须遵守留学生楼的有关规定。
5. 来访客人不得借会客之机,在楼内洗澡,违者视情节罚款50200元。
6. 本校学生不得在留学生房间内吸烟、喝酒,不得在留学生公寓公用厨房内做饭,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
7. 下列情况者不得进入留学生楼:
    (1)无证件或证件不合格者。
    (2)赤背或衣冠不整者。
    (3)被会见者不在楼内。
    (4)在留学生楼内无理取闹者。
8. 留学生宿舍内不许留客过夜。留学生的亲属和外国朋友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宿者,必须事先向留学生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批准后持有效证件到服务台登记,方可留宿,如发现未经同意而留宿者,视情节给予罚款。
 
                            国际教育学院
                              2008-1-1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