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
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大学+基地”融合发展的办学定位和五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各方面助力“双一流”建设及“三个转型”综合改革。根据体育总局外联司关于制定年度体育外事活动计划的规定及《体育总局系统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暂行管理规定》要求,现通知各单位申报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体育总局系统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暂行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教学科研人员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退离休返聘人员),以及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范围及要求:
1.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和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2. 出国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
3.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被列为大会陈述报告人员名单。
二、除上述总局文件要求外,根据我校历年收集情况及执行效果,特补充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1. 国拨经费,严格管理;项目经费,大力支持。
2. 业绩优秀,优先支持。
3. 往年申报出访计划但未执行或调整执行,如上报会议却未投稿,本年度申报原则上不优先考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执行或调整执行的计划不计入此类)。
4. 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等未立项的,暂不列入计划。
5. 学院统筹协调监督,做好把关工作,避免教师各自上报、本人不知他人代报、报后无故不执行等问题。
6. 学院应将此项工作列为常规工作,一般在本年度10月-12月开始下一年度申报工作,及时关注,避免逾期未报。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以部门为单位,综合考虑所报会议等在该学科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原则上每单位提交不多于3项,且按优先顺序排列,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的申报工作。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两者需一致)均请于2020年11月10日17点前分别报送至北办132办公室,和发送至邮箱bsulb@bsu.edu.cn。
联系人:黄晓蕾
联系电话:62989244
附件: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表
注:有关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外国专家项目及经费申报事宜,我处另行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