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
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我处已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现根据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体育总局外联司关于制定2021年体育外事活动计划的通知》(体外字〔2020〕162号)精神,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疫情常态化下参加国际会议,尽量采取在线参会形式。出访参会不得“有会必去”、“逢请必到”,要有选择、保重点。参会人员范围应根据工作职责从严控制,在外停留时间应根据会议议题和日程从严掌握。
二、在线开展对外交往活动仍属外事活动,应列入年度外事计划。
三、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出访计划经总局批准后,出访活动(含在线外事活动)均需专文请示,一事一报,动态管理。原则上,计划外活动不予审批。
四、体育总局系统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暂行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教学科研人员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退离休返聘人员),以及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范围及要求:
1.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和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2.出国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被列为大会陈述报告人员名单。
五、除上述总局文件要求外,根据我校历年收集情况及执行效果,特补充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国拨经费,严格管理;项目经费,大力支持。
(二)业绩优秀,优先支持。
(三)往年申报出访计划但未执行或调整执行,如上报会议却未投稿,本年度申报原则上不优先考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执行或调整执行的计划不计入此类)。
(四)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等未立项的,暂不列入计划。
(五)学院统筹协调监督,做好把关工作,避免教师各自上报、本人不知他人代报、报后无故不执行等问题。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以部门为单位,综合考虑所报会议等在该学科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原则上每单位提交不多于5项,且按优先顺序排列,按要求填写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PDF扫描版和excel版(两者需一致)均请于2021年1月14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bsulb@bs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无计划。
另外,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先期已完成报送的有关单位,请根据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之前报送的基础上完善后报送。
联系人:孙 晓
电 话:62989244
附件:2021年北京体育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月7日